12月3日上午,封丘法院院长肖飞亲任审判长在潘店镇段堤村巡回审判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如图)。
尽管气温在零下4摄氏度,但获悉消息的村民还是早早地在巡回审判现场等候。9点30分,肖飞院长宣布:“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响,原告邵某诉被告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开庭审理。
2014年4月11日,原告邵某跟杨某一起到山西省河津县被告张某的建筑工地干活。4月12日,原告正在新垒的墙上干活时,新垒的墙被起重机撞塌,原告从墙上摔下,造成腰4椎体骨折、左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事发后,原告到滑县骨科医院住院治疗20天,花掉医疗费35442.4元。由于医疗费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原告诉至法院。考虑到当事人身体不便,肖飞院长决定带领合议庭成员下乡巡回审判。
在审理过程中,肖院长通过原告陈述诉求,被告答辩总结归纳了两个争议焦点,并针对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庭审基本结束,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案的巡回审判在当地反响很大,当事人、参与旁听的村干部、群众纷纷谈了自己的看法。原告邵某说:我有几个想不到:一是出外打工落了个八级伤残,行动不便,想不到法院把法庭开在了家门口;二是更想不到法院院长亲任审判长审理我的案子。天这么冷,为了我的案子,劳烦法院的领导、法官们跑了这么远的路,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与此同时,前来旁听的村干部、群众也纷纷向在场的法院干警竖起了大拇指。参与旁听的村民秦某说:“巡回审判把法庭开进群众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又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形式新颖,效果很好。”
多年来,特别是以肖飞院长为首的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一直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中心工作来抓,工作中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为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把巡回审判常态化是该院具体措施之一。在工作中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不仅把“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落到了实处,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又贯彻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问题,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该院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并及时总结经验,出台规范性的制度,不断提升巡回审判工作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矛盾的化解,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