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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四个小时保全财产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12-22 11:01:04


    12月19日上午,四位风尘仆仆的汉子来到封丘法院立案庭,要求诉前财产保全。

    四人急切地向张景平庭长诉说着事情的原委。原来来申请保全的胡某、边某等四人分别是封丘县潘店镇、城关乡、王村乡的农民,2014年8月10日至10月9日,共计销售给被申请人新乡市某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小麦价值760000元,但被申请人拒不支付货款,现在小麦还在该公司存放,但有可能转移,为防止财产受到损失,向法院申请保全。张庭长了解案情后,立即向肖飞院长、主管领导纪检组长狄少增作了汇报。肖院长要求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由于已近中午下班时间,狄书记要求午间加班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立即送达。

    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完毕后,张景平庭长带着立案庭的干警,驱车前往新乡市某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到达后该公司收购部的负责人周某与张庭长一行见了面。张庭长说明来意,一开始周某以公司负责人不在单位为由不想配合保全工作。张庭长就耐心地给他讲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周某同意配合。等办理完相关手续已是下午3点钟。

     法院将麦子保全后,迫于法律的压力,被申请方主动和申请方联系协商,并达成和解(主要内容:被申请人让申请人按照收麦条写的数量将麦子拉走),第二天,又一起到法院说明情况。申请方主动要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该案从申请立案到保全结束,仅用了4个多小时的时间,从立案到和解结案仅用了一天多的时间,立案庭高效的工作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文涛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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