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封丘法院实施针对疑难或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审的新机制,把人大、检察院的监督前移。近日,该院开庭审理的张亮诉苗川财产权属纠纷一案,是实施这一机制的首个案件。县人大委派法工委主任任学明、县检察院委派民行科科长鲍天孔等监督了庭审活动。据悉,县人大、检察院同时派员监督法院案件的庭审在该院尚属首次。
庭审结束后,该院又召开了座谈会。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任学明首先发言。他指出,人大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但现场监督法院审判案件尚属首次。县法院的这一做法非常富有新意,这不仅为以后的人大监督工作开启了一个新思路,而且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后,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鲍天孔对整个庭审过程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个过程组织严密,规范有序,审判人员表现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高的驾驭庭审能力。
最后该院刘满根院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以前法院接受人大、检察院的监督存在有不太完善的地方。比如,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往往是以听报告等方式,检察院对法院案件的监督,一般仅是对已结案件的监督,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监督尚属空白。此次法院邀请县人大、检察院派员同时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把监督工作前移,这既是封丘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自觉接受监督机制的一种模式,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审判质量、透明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要注意完善这项机制,使这一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在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