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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院院长袁荷刚到封丘法院调研立案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05 11:09:01






    5月4日,是实施案件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市中院院长袁荷刚到封丘法院调研实施情况(如图)。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该项举措: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以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袁荷刚院长在立案庭详细询问了立案案件的数量、特点 ,详细查看了该院为立案登记制所设计制作的表格、流程等工作环节,并就一些细节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袁荷刚院长对该院的立案登记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满意,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把该项工作做实做好,惠及到每一位涉诉的当事人,使他们的诉权切实得到保障。

     袁荷刚院长还实地察看了信访大厅,多功能审判庭以及综合审判庭,对硬件设施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陪同调研的有:封丘县县委书记李晖、政法委书记朱继稳、县法院院长肖飞、中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军勇、宣教处副处长景永利等。

责任编辑:文涛    

文章出处: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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