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古稀老汉,且亦儿孙满堂,猥亵邻家儿童,怎能为人尊长?判了两年徒刑,被贬道德沦丧。嗨!荒唐,荒唐。
被告人李某,男,1951年出生,小学肄业,封丘县农民。因涉嫌猥亵儿童,于2015年2月被封丘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30日19点左右,在封丘县某村,被告人李某路过邻居王某家门口处,看到受害人王某某(女孩)正同小伙伴王甲、王乙、王丙在路灯下做游戏,遂上前与他们搭讪,李某将王某某拉到跟前,把手伸进衣服内摸她的肚子,还伸进裤子内,摸她的屁股。后王某某挣脱跑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猥亵儿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庭审中不供述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经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与证人证言之间及其他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客观真实,能够形成证据链条,法院予以采信。
最后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二年。